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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创新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 贵阳市公安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述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03-31 31391次浏览

去年8月,在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会议上,警保部段丰田部长代表贵阳市公安局做经验...

去年8月,在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会议上,警保部段丰田部长代表贵阳市公安局做经验交流发言。


垃圾分类,看似“小事”,实则意义重大。


贵阳市公安局设有观山湖和顺海两个办公区,总建筑面积199370平方米,有办公用房15栋。为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纵深开展和落地见效,贵阳市公安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督导、监管和奖惩等工作。市局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从上至下凝聚合力,推进市局垃圾分类工作提质扩面再上新台阶。


精细处置 规范管理


生活垃圾种类繁多,想要准确分类投放,不是一件易事。贵阳市公安局精心谋划,精细部署,在室外各楼栋前设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大号垃圾桶16套计64个,在楼层设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中号垃圾桶86套计172个,办公室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小号垃圾桶1800个。


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在室外各楼栋前增设大号废弃防护物回收装置16个(黄色垃圾桶),在食堂就餐区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回收装置4套。办公区域内主要路段设立垃圾投放指示牌20套,在每组垃圾桶旁设置垃圾分类常识标牌102套。对原有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进行维修,将其改造成生活垃圾分拣处,内设其他垃圾临时存放点、有害垃圾贮存点、可回收物贮存点,确保办公区内产生的垃圾在分拣处得到暂存。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是丝丝入扣的系统工程。生活垃圾能否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决定了该项工作的成功与否。


贵阳市公安局严格落实源头垃圾分类。针对办公室产生的垃圾除“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需自行投放到室外相应的大号垃圾桶外,“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小号垃圾桶中,再按分类投放到楼层内的中号垃圾桶,然后由楼层保洁员按分类要求投放到室外大号垃圾桶,最后由分拣员分类打包收运到东门外临时垃圾存放点暂存。


同时,设立垃圾分类志愿督导员16名,分别在垃圾投放区引导民警职工分类投放垃圾。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巡查、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实行垃圾投放区监控全覆盖,对不遵守垃圾分类投放的民警、职工、辅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并按照《贵阳市公安局目标绩效考核细则》扣除本人所在单位当月目标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大力倡导珍惜粮食、勤俭节约风尚,做到按需取食。对食材采购、制作加工、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杜绝食材浪费。就餐区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立制止餐饮浪费监督岗,对餐饮浪费行为纳入市局目标考核。


前期的垃圾投放问题得到解决,后期的收运处理也不能忽视。贵阳市公安局分别与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签订了末端处置合同,实现闭环管理。


强化宣传 凝聚共识


垃圾分类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得益于贵阳市公安局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力宣传。


近年来,贵阳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展板、微课程、抖音、小喇叭广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针对特警外出执勤任务多等实际,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口袋书”,随身携带学习。并组织民警、职工、辅警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通过理论学习、现场实物分类培训、理论测试等方式加强垃圾分类常识的普及教育。


同时,利用世界环境日、贵阳市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等时机,开展好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力度,组织民警、职工、辅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食堂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报,制作“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短视频在就餐时滚动播放。


示范引领 成效显现


2019年6月,全省公安机关实战化演练活动在修文举行,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的目标任务,贵阳市公安局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后勤保障方案,把此次演练活动作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平台,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取得了明显效果,得到了省厅领导的表扬,贵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市局在实战演练中垃圾分类做法。参战的460名特警队员已养成了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成为垃圾分类的先行者,为日后特警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贵阳市公安局坚持将垃圾分类工作往前赶、往实里抓,垃圾分类取得了初步成效。


野外驻训垃圾分类得到了创新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民警、职工、辅警不再把垃圾分类当成一种负担,而是作为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去完成,有效解决了野外驻训营地脏、乱、差问题。


实现了源头垃圾减量化。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前,贵阳市公安局人均每天产生垃圾约0.5公斤,全局每天产生垃圾约0.9吨。实施垃圾分类后,人均每天产生垃圾约0.3公斤,全局每天产生垃圾约0.5吨。


垃圾分类减少了环境污染。垃圾分类之前,各种垃圾混投,干湿不分,腐味弥漫,蚊蝇滋生。实施垃圾分类后,有效解决了干湿垃圾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分类封存,由资质公司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环境污染,更是产生了可再生资源。


垃圾分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大部分民警、职工、辅警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都有所提高,自觉养成了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